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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为农民评职称:让田秀才有奔头 为乡村振兴聚人才

发布时间:2025-12-24 14:05:18    来源:焦点跟踪
  

  本网讯   提起职称,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医生、教师、工程师等职业。如今,在辽宁的黑土地上,“农民”也能评上从初级到正高级的专业职称了。近日,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为新型职业农民设立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职称,这一突破性举措不仅重新定义了农民的职业价值,更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的人才动力。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作为农业大省,辽宁一直面临着农业人才队伍老化、专业人才匮乏的困境。数据显示,辽宁农村实用人才中,50岁以上的比例高达4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足10%。随着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智能化转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耕作模式早已升级,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然而长期以来,这些“田秀才”“土专家”的技术水平缺乏官方认证,其专业价值难以得到充分认可,在技术推广、市场合作、项目申报等方面时常遭遇瓶颈。此次辽宁推出农民职称评定制度,正是精准破解这一痛点,为乡村人才搭建起成长成才的制度性通道。

  此次出台的评定办法,尽显精准化与人性化的特点。在评定范围上,明确将户籍住址在辽宁乡镇(涉农街道)以下,在农业农村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农村社会服务等工作,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从业者纳入其中,涵盖了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农事企业技术人员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专业人才,同时将公职人员、现役军人等非一线人员排除在外,确保了评定的针对性。在基本条件设置上,除了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外,还明确了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底线要求,既保证了人才质量,也传递了绿色农业发展理念。

  四级职称体系的设计,为农民搭建了清晰的职业晋升阶梯。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农业技术员)和助理级(助理农艺师),门槛贴合基层实际,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持有者可直接申报,大专、高中学历者满足相应工作年限也可参与,重点考察基础技术能力和经营水平;中级职称(农艺师)则注重业绩成果,要求申报者需具备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能力,或在项目参与、技术推广、带动农户增收等方面有具体贡献;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对技术创新、产业带动和社会贡献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正高级职称需通过业绩综合评价和面试答辩双重考核,由省级部门组织评定,含金量十足。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评定打破了“唯学历、唯论文”的固有模式,将技术水平、生产效益、示范带动能力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真正让有真才实学的农民脱颖而出。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农民,还设立了绿色通道,可凭代表性成果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充分体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

  评上职称并非终点,更实在的红利还在后续。根据办法,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将在基层服务组织招聘中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的待遇,还能优先参与新技术培训、承接新品种和新模式的试验示范项目,优先签订有偿技术承包、指导合同。这些实打实的政策支持,让职称从“一张纸”变成了“金钥匙”,不仅提升了农民的职业荣誉感,更让他们的技术价值得以变现。沈阳新民市的实践早已印证了这一制度的活力,当地通过评定“乡村振兴能艺师”,已培育出3639名乡土人才,这些持证人才累计服务群众10.4万人,助农增收超15亿元,更有多人获得创业贷款、当选村“两委”成员或“两代表一委员”,形成了“评定一人、带动一片”的良性效应。

  农民评职称,评的是技术,聚的是人心,兴的是产业。这一制度创新的背后,是对农民职业价值的充分认可,更是对乡村人才振兴的深度谋划。当“农业技术员”“高级农艺师”成为农民的新身份,当田间地头的实践经验能获得专业职称的认证,不仅能激发现有农民学技术、搞创新的积极性,更能吸引更多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人返乡创业,让乡村人才队伍焕发生机活力。

  当然,好政策的落地生根离不开细致的执行保障。未来,辽宁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乡镇政府、村委会、农业合作社等渠道,让符合条件的农民知晓政策、读懂政策;简化申报流程,组建专业的评审队伍,确保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将职称与农业补贴、信贷支持、项目扶持等精准衔接,让职称的“含金量”真正落到实处。

  从“种庄稼”到“评职称”,改变的不仅是称谓,更是农业发展的理念与方向。相信随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的推进,辽宁将培育出更多扎根乡土的专业人才,让每一位“田秀才”都能有奔头、有作为,让黑土地上的农业发展更有活力、更有希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人才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