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 月 5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从 2025 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下称 “保教费”)。这一政策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无数家庭的心田,为减轻家庭育儿经济负担、提振生育意愿注入了强大动力。
根据《意见》,无论是公立还是民办幼儿园,在进入小学前接受的最后一年学前教育(一般指幼儿园大班)的儿童,都将可以免除当年相应标准的保教费。目前幼儿园收费涵盖保教费、伙食费、活动杂费等,此次免除仅限保教费。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此次免除保教费仅限学前一年,这主要是出于财政可承受能力等考量。财政部和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免除的学前一年保教费由财政承担。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财政部门会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这些财政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共同分担。
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不同比例分担。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分担 80%;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 10 个省份,中央财政分担 60%;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等 3 个省(不含计划单列市),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 4 个省(直辖市)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 5 个计划单列市,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等 2 个直辖市,中央财政分担 50%。
各省需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超出本意见要求的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分类细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省域内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等,及时评估、动态调整,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广大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以北京为例,公办园保教费每月最高 900 元,一年下来就是 10800 元。对于一些家庭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而现在,这笔费用可以免除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对于民办幼儿园,若其收费高于公办园标准,如每月收费 1500 元,也需按照公办园标准减免 900 元,家长只需支付剩余的 600 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选择民办幼儿园家庭的负担。
从社会层面来看,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促进教育公平。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让更多的孩子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一政策也有助于提振家庭生育意愿。在当前人口形势下,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对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此次 “免一年幼儿园保教费,央地财政共担” 政策的出台,是一项惠及千万家庭的民心工程,也是国家推动学前教育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战略举措。相信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广大家庭也将从中受益,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