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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 8 月 1 日起征收 50 元维护费 一年内不限进入次数

发布时间:2025-07-17 15:14:49    来源:焦点跟踪
  

  本网讯   近日,云南丽江古城将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征收 50 元 / 人的古城维护费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引发讨论。

  7 月 17 日,记者在丽江市政府官网看到了《丽江市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丽江古城维护费是指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批准,向到丽江古城旅游和从事其他活动的人员收取,专项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古城维护费的适用范围为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大研古城(含黑龙潭)、白沙民居建筑群、束河民居建筑群三片区域,即丽江古城景区的核心区域。征收标准为,每人单次缴费 50 元,单次缴费有效期为 365 天;缴费有效期内,缴款人经核验可不限次数进入丽江古城。该办法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执收单位职责。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古城、公共设施的维护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征收古城维护费。古城维护费并不是现在才开始征收,2007 年就制定了《丽江市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办法》,不过此前主要是面向团队游客,现在是在此前的办法上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工作人员介绍,今年 8 月 1 日起,景区将设立查验点。“如果跟团来丽江古城旅游,必须缴纳 50 元 / 人的古城维护费,由旅行社代收。散客的话遇到查验点再交就行了。”

  与此前实行的征收办法比较,新办法对费用标准进行了调整,由 80 元 / 人调整为 50 元 / 人,单次缴费有效期由一个星期延长为 365 天,即一年内可以多次免费进入景区。同时,缴费后对免征人员范围进行扩大,从身高 1.2 米以下的人员、军人等三类,扩展到目前的八类,将持有有效证件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等也纳入其中。

  《办法》指出,丽江古城维护费纳入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保护,不得挪作他用。鼓励旅行社、散客接待中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平台、互联网支付平台等从事旅游服务的单位协助市人民政府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开展丽江古城维护费的征收工作,提升征收效率,方便游客缴费,优化旅游体验。

  进入丽江古城的缴款人,未按照规定缴纳丽江古城维护费的,由市人民政府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责令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