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宁波网 孙佳丽
7月5日,记者从宁波市商务局获悉,即日起至7月31日,宁波启动第四批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来推进老字号品牌保护和振兴,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批宁波老字号的认定对象与前三批一致,需是在宁波依法登记的企业或组织,需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宁波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且形成良好信誉。
参加宁波老字号认定的企业还需要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30年以上,要么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和服务,要么自主创新获得国家专利权。
具备宁波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先向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所在区(县、市)商务部门初审后报宁波市商务局“认定委”办公室。